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2月25日消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農業農村部、中國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的《關于健全創業支持體系提升創業質量的意見》明確,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保障制度,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培育發展更多創業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創業主體,為促進高質量發展、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提供支持。
《意見》還提出,優化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流程,推廣線上申請、審批、放款等業務模式,進一步提升貸款便利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純信用貸款、創業扶持貸款等業務,加大對創業主體金融支持力度。
在加強政策扶持,強化全鏈條支持保障方面,《意見》提出,實施財稅支持政策。落實重點群體創業稅收優惠和一次性創業補貼政策,幫助創業者降低啟動成本、減輕經營負擔。及時跟蹤了解享受資金補貼政策的創業主體運營發展情況,強化對重點群體以及成長性好的創業主體政策落實力度。
《意見》明確,加大創業融資支持。對貸款到期時繼續符合條件的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鼓勵經辦銀行給予無還本續貸支持。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實際進一步降低創業擔保貸款門檻,擴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支持范圍、提高創業擔保貸款額度上限、貸款利率上限和貼息比例,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擔保要求,支持創業擔保貸款擴面增量。優化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流程,推廣線上申請、審批、放款等業務模式,進一步提升貸款便利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純信用貸款、創業扶持貸款等業務,加大對創業主體金融支持力度。
此外,《意見》要求,做好穩崗擴崗支持。將不裁員或用工人數減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的創業主體,納入金融助企穩崗擴崗專項貸款范圍,提高單戶最高授信額度,給予相對較低水平的利率,提供無還本續貸等差異化支持。強化社會保險支持作用。
在夯實創業孵化,拓展全周期培育扶持方面,《意見》要求,優化創業孵化服務環境。依托創業孵化載體完善“培訓、孵化、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推進各類創業孵化資源集成服務。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原則,推動創業投資基金等創業服務資源入駐創業孵化載體,構建全要素孵化服務平臺,加速培育優質中小微企業等創業主體。
此外,《意見》提出,推行重點項目跟蹤扶持孵化模式。建立重點孵化項目庫,定期征集成長性好、帶動就業能力強的創業項目,在一定周期內給予“跟蹤陪跑”幫扶。“跟蹤陪跑”期內,聯動創業指導師、創業投資基金等資源,采取干部定點聯系、加大融資支持、組織專家會診、協助商業推廣等方式,幫助項目轉化落地。有條件的地方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孵化載體可面向重點群體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允許辦理市場主體登記3年內的重點群體創業主體免費入駐,落實一攬子幫扶支持措施。
《意見》要求,提升創業孵化載體服務質量。引入社會力量參與,推動創業孵化載體加強自身建設和運營管理,圍繞本地重點產業打造特色服務項目,完善培育、孵化、加速等服務鏈條,降低入駐條件,吸引更多優質資源,形成“孵化-反哺”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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