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技改貸”“設備更新貸”貼息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支持范圍為納入“四川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項目儲備庫”的業主單位,且首批合作金融機構已向其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等各類貸款(或融資租賃)。
《通知》指出,貼息標準包括銀行貸款貼息、融資租賃貼息。銀行貸款貼息方面,對企業在合作銀行取得的“技改貸”“設備更新貸”貸款產品,按年利率1.5%給予不超過1年的財政貼息,企業實施的多個技術改造或設備更新可歸并后集中申報,但每個年度內單一企業最高獲得的貼息額度不超過500萬元。在融資租賃貼息方面,對企業采用直接融資租賃設備方式(含直轉回)開展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給予支持,按年利率1.5%給予不超過1年期的財政貼息,每個年度內單一企業最高獲得的貼息額度不超過300萬元。值得注意的是,同一企業可享受銀行貸款貼息、融資租賃(直轉回)貼息中的一項,單筆貸款或融資租賃只享受一次貼息。
此外,《通知》對期限條件也做出了明確說明,在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間簽訂融資合同或放款(交易)的技改和設備更新承擔企業,可享受貼息政策。2025年金融機構于每季度后一月的10日前提交貼息申請,其中首批申請于4月10日前提交。
《通知》強調,要做好監督管理,各合作金融機構要加強全過程跟蹤管理,發現貸款資金(融資租賃)不按政策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的,及時報經濟和信息化廳并退回貼息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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