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蘭州晚報報道 近日,甘肅省林草局與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聯合印發《關于做好林權抵押貸款工作的指導意見》,著力破解“林改四問”中“錢從哪里來”的難題,深化林業金融服務,推動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創新。
《指導意見》確定林權抵押貸款要素:抵押率方面,不同林種林地使用權貸款抵押率不超評估價值35%,押品價值最低重估頻率3個月;貸款期限,用于林業生產原則上不超5年,最長10年,用于其他生產經營最長3年且不超林地使用權剩余期限;貸款利率給予支農惠農優惠;貸款額度按經營主體類型區分,農戶單戶不超100萬元,林業合作社、家庭林場最高300萬元,林業企業最高1000萬元。
在強化林業信貸資金供給上,通過“林業企業+合作社(基地)+農戶”等模式培育新型經營主體,支持“甘味”品牌,發展林下經濟及綠色富民產業。完善配套保障機制,規范林權資產評估,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建立長效協作機制,加強組織領導,組建協調小組;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完善風險評價機制;加強信息溝通與共享。
截至目前,甘肅省林業經營主體發展良好,全省共有國家級林業龍頭企業13家,省級林業龍頭企業71家,林業專業合作社3593家,家庭林場1031個。2024年發放不動產權證6070本、經營權證409本、林票1.52萬張,新增抵押貸款6951萬元,實現林下經濟產值93億元,經濟林果年產值770億元。
掃一掃分享到微信